纪委 刘英杰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应有之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饱满的政治热情,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新提升。
坚持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全面系统学纪。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2023年新修订的《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纪律要求,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也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既知其言又知其义。坚持融会贯通学,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紧密结合起来,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切实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坚持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做到高度自觉守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4月在重庆考察时又进一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在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上下功夫,时刻践行“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使铁的纪律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坚持在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勇于刀刃向内、利剑向己,“手电筒”既照别人更照自己,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驰而不息排毒杀菌、补钙壮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努力成为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本色。
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做到准确规范执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既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注重统筹做好“前后半篇文章”,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用好查办案件“活材料”,上好警示教育“必修课”,写好以案促改促治“大文章”,着力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综合效能。要坚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把握“为公”还是“为私”这道分水岭,精准研判“无心”还是“有意”这个出发点,精准划分“无禁”还是“严禁”这条分界线,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