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学院党委书记 肖接增
在学校党委的部署带领下,在上级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本人围绕《条例》开展认真、系统学习,思想上有收获,心理上有感触,工作上有准绳,努力向“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靠拢。
一、细学是基础。这次党纪集中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条例》,既是学习纪律要求更是重要学习方法。
要结合党章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细学不光要学《条例》本身,还要与党章结合起来,真正学完整、学明白,避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比如党章要求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条例》第126条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具体处分规定。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条例》增加了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要掌握解读方法。违纪构成是《条例》一个重要制度概念(第25条)。根据违纪构成规则,所有的违纪行为或现象无一不源于思想或作风问题,不存在所谓的主观“过失”。即使第130条“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其中的疏于管理不是一时的疏忽,也不是偶然的心理状态,而是在有明确规定或要求的情况下,由于一贯的作风不严不实造成较大损失,应当受到工作纪律处分。
针对犯罪构成中的过失犯罪,第28条要求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对违纪行为是处分,不是处罚,第34条对过失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做了明确规定。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细学才能真学,细学才能深学,只有细学才能准确、完整掌握每一条款的规范要求,把《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精神融会于心,自觉遵纪守法,充分发挥“戒尺”的作用与功效。
二、深悟是关键。光学不悟是“行学”,既学又悟才是“心学”。学习既要准确把握党纪的原则规定,更要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守初心使命,深刻领悟《条例》在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
要深刻领悟《条例》的党建思想。《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有利于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如《条例》第2条载明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第3条明确要求“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所以,《条例》通篇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项部署要求,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深刻领悟《条例》的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原则。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条例》充分体现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精神。第4条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原则,第158条还明确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根据违纪构成规则,有的是行为本身即构成处分违纪,如第56条,有的是以情节或后果严重构成处分违纪,比如第61条,第57条。情节或后果不严重虽不构成处分违纪,但仍属违纪范畴,作为党员应“不以恶小而为之”。为此,《条例》第5条明确提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这是每一位党员及相互之间都应时刻保持警醒的。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用心用情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根本旨归,把党的纪律固化为党建定律,内化为行为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用是重点。就是不能“光说不练”,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对照《条例》指导工作,检视问题。
对照党的“六大纪律”要求,我们加大工作力度,对学院近年来的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检视,对发现的问题、不足认真反思总结或及时纠正。
按照党中央建设教育强国战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我们加强教育、专业建设与产业的对接与联系,近期先后与百树教育集团、江西讯飞等达成初步产学研合作意向。加大就业工作推进力度,走出去访企拓岗,引进来校园招聘。在前不久的校园春季招聘会上,包括中国人寿、中华保险的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来院招聘。余干职教集团一次性签约我院毕业生15人,并主动表示,愿意加强共建,把集团作为我院的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
通过学习,心中的“戒尺”更具体、更清晰了,心中党纪国法这根弦也绷得更紧了,对工作的指导作用也更有针对性了。比如根据第130、140条有关提示,我们及时提供巡视工作所需材料,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在近期的人事人才招聘工作中,我们以第128条为警示,进一步规范招聘公告内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根据第126条相关精神,主动强化与师生的沟通交流,高度重视师生诉求,不断改进餐饮服务质量等。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在全国上下蓬勃的学习氛围中,本人时刻关注其他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习,汲取好的经验与做法,拓展新的学习内容与思路。下一步,本人将在认真学习、实践的基础上,整理好相关学习笔记或资料,组织学院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多形式的学习交流,与大家一道,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用结合,共同推进我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心入脑、正实有效。